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水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东莞市三防指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标的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东采公〔2009〕769号
2.项目名称:东莞市三防指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招标项目
3.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标的名称 数量
东莞市三防指挥视频监控系统 1项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就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得缺漏。
4.完工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30天内到货,到货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5.交货地点:东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6.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4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持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二级资格证;(外省企业资质必须有效期在2009年内有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记录);
4)投标人必须具有ISO 9000认证;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2004年以来具有同类型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项目经验,以合同(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和设备清单、双方盖章)和验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验收时间、验收结论和用户盖章)复印件为准;
6)投标人要求在广东省内有自己的售后服务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投标人三年内没有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
7.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10年1月6日至2010年1月25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00,14:30至16:30 (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必须提供原件核查。
3)电子文件存储设备(如U盘等)拷贝采购文件电子文件
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鸿禧中心三楼B区
电话:0769 22805807
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投标书必须在2010年1月26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10:30时(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鸿禧中心三楼B区
9.开标时间:2010年1月2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10.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2.招标文件有争议的,解释权在采购代理机构。
13.有关此次采购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节假日除外):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 (8620) 87768198
传 真: (8620) 87768283
网 址:www.gmgit.com
联 系 人:张帆、倪倩
收 款 人: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东山支行
帐 号:44030501040007065
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电 话:0769-22805807
联 系 人:温晓云、叶敏仪
所有投标书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用报价货币,并采用汇款方式(以供应商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或存款方式),在开标前一天到达以下帐户:
收 款 人: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广机)
开 户 行:建行东莞市分营
帐 号:4400177880805300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