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G2009G1-059-WF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日期:2009年7月22日
定标日期:2009年8月19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所中分标 | 中标金额(元) | 交货期 | 采购单位、代表 | ||
南宁超创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南宁市高新区科园东五路8号414房 | A | 4,620,0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日历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韦宇巍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5号 | B | 144,0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自然日)交付使用 | |||
评审专家 | 孙步晋、黎志强、黄创首、隆保信、黄旭华、龙林蔚 | ||||||
项目负责人 | 吴健 | 电话 | 5309312 | ||||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投诉电话: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0771-5309287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0771-5331810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中心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
200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