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家电依旧换新政策的基础上,上海市率先发展出“先购后收”的具体操作形式,并得到了有关各界的广泛认可,并被认为是给消费者吃了避免家电换新“暗箱操作”的定心丸。
家电依旧换新活动已经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展开。按国家政策,消费者在享受旧家电出售的价钱的同时还可以得到“10%”的国家补贴——这部分补贴也是依旧换新活动消费者得到的主要实惠,更是国家控制废旧家电“二次流通”造成电子污染的主要措施。但是如何保证消费者顺利、安心的换到新家电一致都是各地政府在出台细则时头疼的问题。
据调查发现,消费者普遍担心的事情是在以旧换新过程中商家率先对产品进行加价,进而导致国家补贴最终大头落在企业腰包里,而不能真正惠及百姓。虽然国家政策原则上保障消费者在公平溢价之后,在申领补贴,但是这种基本原则依然需要具体的操作流程进行细化,以保障不出现促销人员先问是不是以旧换新,然后对以旧换新的消费者给予“格外”的价格对待的问题。
上海市陈老伯 “以旧换新”流程是:22日,他在商场咨询有关“以旧换新”政策时,营业员告诉他,可以先购机,然后企业再上门回收旧机。于是,陈老伯当场以4000元购买了一台102厘米的液晶电视。当天晚上8点半,一男一女到陈老伯家,搬走了他用了17年的长虹彩电,同时给他一张“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告知第二天拿着证可去商场财务部门领取400元补贴。
这种崭新的流程与基本政策的流程具有一定的操作次序差异:按规定,家电“以旧换新”流程为:消费者先通过网络、电话申请,中标的回收企业上门回收旧家电,并开具国家统一印刷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然后,消费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和“以旧换新凭证”到中标销售企业购机,10%的补贴将在购买新家电时直接扣除。
消费者如果选择先出售旧电视、后购新产品的方式,则在选购的时候存在“老电视已经没有了,必须尽快购买新产品”的迫切需求。这种迫切需求极可能被销售人员用作趁机提高销售价格的“消费者消费的心理基础”。而上海家电以旧换“先购后收”则是消费者处在“进退自如”的状态,在根本上形成了保证交易“公平性”的客观基础。
对于国内主要家电卖场“明码标价”就是“摆设”的事实已经成为尽人皆知的道理。同时,不同门店同款产品“同货不同价”的现象也广泛存在。消费者在选购的时候货比三家、议价、砍价的过程在所难免。如果消费者必须尽快购买新彩电产品,显然使消费者在整个交易中处于不利状态。“先购后收”的意义就在于重新找回了消费者与销售者的市场公平身份。
笔者认为,上海市此项新的以旧换新措施虽然目前仅是个别门店的行为,但是有全面推广的价值和意义。尤其是对于以旧换新活动中的“销售”企业更可以作为一项“增值”服务来看待,大力推广,以加强自己和同行的差异化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