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推荐家电销售、回收企业
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日前,省经贸委已经发出《关于推荐我省家电以旧换新试点流通企业的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在本月10日下午5时前,完成本地区的家电销售企业和家电回收企业的推荐工作。通知要求各地级市经贸局严格按照规定,推荐1~2家具有较强实力、信誉好的家电销售企业和推荐1家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信誉好的家电回收企业。在推荐结束后,省经贸委将对这些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省经贸委将制定具体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日前,国家已出台家电“以旧换新”细则,其中,电视机和电脑的补贴上限最高,为400元;洗衣机的补贴上限最低,为250元。消费者只要凭借有效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便可享受最高400元的补贴。
企业需备六基本条件
参与“以旧换新”的家电销售企业需具备六个条件:1.专业家电连锁销售企业、综合性大型零售企业和家电生产企业(销售机构);2.近三年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没有不良记录;3.配送能力覆盖全省(区、市)所有县(市),具有较强的仓储能力;4.销售服务网点要覆盖全省(区、市)所有县(市),销售网点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5.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6.2008年家电产品销售额位居本省(区、市)前列,达到5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