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昌平区广播电视中心LED显示系统购置等
2、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广播电视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六号楼
5、项目联系人:张卫冬 联系电话:8257 5137/5731-208 传真:8257 5350
6、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第一包:LED全彩色视频显示屏。第二包:便携式摄像机载微波设备。第三包:电视发射机。第四包:数字化媒资管理系统
7、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2)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应答人才能参加谈判;(3)应答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8、提交资料时间:2009年7月22日至2009年7月2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分(北京时间)。
9、提交资料地点: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苏州桥向西至海淀公安局再向北至中关村三小万柳分部北侧,原光大水墨售楼处)
10、提交资料要求:
供应商应按要求递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有效)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6)公司简介、业绩证明和对方的联系电话及相关介绍;
(7)其它能够证明供应商有圆满完成本项目能力的证明文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密封并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在2009年7月25日上午9:3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项目小组将从按要求递交了报名资料的合格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