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补贴手续简化后将鼓励区县财政局、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人员联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开展“现场补贴”活动。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及时将市财政安排下达的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设立的“汽车摩托车及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专户”。对符合补贴标准的农民,自申领补贴之日起12日内,应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中;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当场告知。同时,各区县下乡家电销售点还将联合开展“大篷车”下乡、“科技下乡”、“赶大集”等多种形式进行促销。
据悉,此次“家电下乡”补贴审核、领取简化改革将从内蒙古、辽宁、大连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率先试行,时间为今年5月1日至7月31日。其他地区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再推行,具体时间另行确定。另外,记者从相关文件中了解到,不管是否属于首批改革试点地区,由于银行网络不健全、地广人稀等原因难于使用“一卡通”、“一折通”方式领取补贴资金的农民,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实行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的办法,之后由销售网点与乡镇财政所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目前,本市家电下乡产品已全部确定,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储水式、燃气式、太阳能)、微波炉、电磁炉等九类。确定的最高限价为: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和电磁炉600元。此外,热水器、微波炉和电磁炉三类产品已招标结束,近日陆续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