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6月3日中午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韩国显示面板厂商LG Display周二向台湾友达索赔6.93亿美元,理由是侵犯其四项面板影像技术专利技术。
2006年,LG Display在美国起诉友达和另一家台湾竞争对手奇美电子,称这两家公司的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显示器和电视所使用的LCD面板侵犯其技术专利。在周二的庭审中,LG Display要求友达赔偿6.93亿美元。而奇美电子案将随后审理。
LG Display表示,友达属于蓄意侵权,赔偿金额还可提高2倍。LG Display律师戈斯拜尔•波诺(Gaspare Bono)称:“这是显示面板史上最重要的一起侵权案之一。”波诺称,美国LCD市场份额占全球的30%。
但与此同时,友达也声称LG Display侵犯其四项专利,并索赔数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