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委托,就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ZFCG-2009-77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括8.13平方米显示屏一块、控制编辑用电脑4台、网络防雷辟雷器、功放、音响、支架框体等。具体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和主要货物不少于三年(含)7*24小时原厂免费设备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相关项目建设和实施的经验,能够提供主要投标货物原厂商授权的产品代理证书或持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杭州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国内经济合作办注册资料),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捷的售后服务响应。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9年6月12日至2009年6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7月8日 09:3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七、开标时间:2009年7月8日 10:0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项目实例简介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获取标书: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财税网、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4条要求前往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3、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联系人:祁忠,联系电话0571-85165039,传真0571-85165039。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联系人:章祥明
联系电话:0571-85085408
传真:0571-8508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