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是指采取财政补贴方式,对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电视机等10类高效节能产品以及已经实施的高效照明产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进行推广应用,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有效拉动国内需求。
通过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可以看到,“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促进节能,通过财政补贴,调动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的积极性,扩大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提高用能产品能源效率。二是惠及百姓,使广大消费者能够买得起、用得上高效节能产品,享受到高效节能产品带来的节电省钱的实惠。
目前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补贴对象主要是针对购买高效节能产品的消费者和用户。
补贴标准。主要根据高效节能产品与普通产品的价差,同时考虑技术进步和规模效应等因素确定补贴标准。根据产品能效等级不同,对1级或2级节能产品给予不同的补贴。例如《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实施细则》规定,对能效等级2级的空调给予300-650元/台(套)的补贴,对能效等级1级的空调给予500-850元/台(套)的补贴。
补贴方式。生产企业按正常销售价格减去财政补贴后的价格销售高效节能产品,财政根据产品推广数量和补贴标准对生产企业给予补贴,即采取间接补贴方式。
推广期限。根据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确定。在推广初期,采取财政补贴方式给予支持,当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达到一定水平(如30%以上),基本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生产,成本降低,财政不再给予补贴。
对于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其意义也是非常重大的。首先是有利于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我国是空调、冰箱、电视机等产品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初步估算,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可拉动消费需求约4000-5000亿元。
二是有利于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源利用效率。我国空调、冰箱、电视机等主要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总体较低,产品结构不合理,节能潜力大。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将高效节能产品国内市场销售份额提高到30%左右,可实现年节电约750亿千瓦时,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推动节能技术进步。
三是有利于形成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的长效机制。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存在产品初始投资大、市场不规范、社会认知度低等市场障碍,需要政府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加以引导和规范,才能有效消除高效节能产品推广的市场障碍,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