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受洛阳市交通信息中心防汛抗旱调度中心暨档案大楼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LED室内全彩色显示屏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9] 101号。
二、采购项目:LED室内全彩色显示屏项目,数量1套,规格:5.238×1.238=6.48m2(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度年检合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份(人民币)。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9年4月30日起至2009年5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5月8日下午3: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赵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传真)。
七、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