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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下半年或提高下乡彩电限价至35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更新日期:2009-03-24 作者:佚名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商务部综合司了解到,商务部正与企业沟通,欲将下半年下乡彩电的限价提高至3500元。同时,针对下乡机渠道的问题,相关负责人也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正研究提高限价的可行性

商务部综合司一位负责人透露,近期企业呼吁提高下乡彩电限价的声音越来越强烈,商务部目前正与企业沟通,研究提高限价的可行性,但最迟不过今年6月结束。

据了解,企业呼吁提高限价的直接原因就是目前彩电限价太低,诸如生产中标的32英寸液晶电视,企业根本就收不回成本。

记者在商务部之前公布的“家电下乡”彩电项目招标结果中看到,除传统CRT电视之外,海尔、TCL、创维等多个品牌均有32英寸液晶电视以1999元的价格中标。

但记者在走访北京各大家电卖场中发现,“家电下乡”的彩电品种中,最大只有27英寸的液晶电视,32英寸基本没货。

长虹多媒体营销公司副总经理陈应林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32英寸液晶面板价格在210美元左右,约合人民币1428元。按液晶模组占到整机成本63%计算,整机制造成本为2260元左右,加之渠道的成本和税费,近2600元的价格才是盈亏平衡点。

据北京信索营销咨询公司近期的一份关于农村家电消费调查的报告显示,消费者对液晶电视的心理支付价格集中在3500元以下,高于此前国家规定的2000元的限价。

业内专家对此表示,提高限价首先为企业生产32英寸液晶电视提供盈利空间,同时3500元的价格也使37英寸液晶进入“家电下乡”市场成为可能。“不仅扩大中标产品范围,让企业有更多的型号中标,而且也会惠及更多的农村消费者。”

渠道招标很有必要

近日,有“家电下乡”产品中标企业向《每日经济新闻》诉苦:作为产品中标企业,必须通过中标流通企业去销售。但自身非中标流通企业或不是该区域的中标流通企业,要在该区域销售就得增加成本。这种“错位”使很多产品的销售反而不如“非中标产品”。因此,对流通企业招标的必要性受到各企业的质疑。

商务部综合司郑书伟处长日前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商务部对“家电下乡”流通企业的招标是有标准的。首先是网络,流通企业在覆盖率必须达到县级以下地区的农村市场;其次是质量,流通企业在当地资信状况良好,年家电产品销售额居本地区一般在3亿元以上;最后是服务,物流配送能力必须达到地区所有县级市。

“企业要先有以上渠道资源,才有可能在流通企业招标中中标。那些没有中标的企业,尽管是产品中标企业,也是渠道资源不完善所致。”郑书伟坦言。

对某企业从便利角度提出的放开“家电下乡”流通领域的建议,郑书伟表示:“这是不可能的,这样如何才能保障农民的权益呢?想进入目前没有进入的市场,唯有完善自身的渠道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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