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名称: 系统维护项目(含LED大屏维护)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晋政采[2008-296]J100-C22
公告日期: 2009年3月6日
截止日期: 2009年3月17日
招标机构:
省 市: 山西省-太原市
内 容: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系统维护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系统维护
二、项目编号:晋政采[2008-296]J100-C22
三、谈判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分五包,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监控系统维护
第二包:LED大屏维护及触摸屏升级及维护
第三包:会议系统维护
第四包:OA系统后续费用
第五包:通信干线应急抢修
(详见谈判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服务时间:签定合同一周内开始进行服务,购置的设备一个月内供货。
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09年3月6日至2009年3月16日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5层,508室)
售价:每套招标文件人民币 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3月17日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民生迎泽街支行
帐 号:0903014130001049
公司名称: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陈剑锋
联系电话:
地址: 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5层5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