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标企业:
根据家电下乡工作有关要求及中标协议,中标企业需缴纳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商务部综合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现授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为家电下乡保证金专门账户监管银行。
请按照中标协议要求,于2009年2月28日前将履约保证金存入以下账户,同时为保障企业权益,请及时与该行签订“收付通”家电下乡保证金托管协议(见附件1)。
账户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资产托管专户
账号:020000032922390041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注意事项:
1.履约保证金划拨时,为保障企业能够准确、及时地缴纳履约保证金,请各企业在保证金划出后2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向监管银行人员核对资金到帐情况,无误后保管银行向企业发送保证金到帐通知。以下为工行项目支持服务团队信息:
王绍晖 电话:010-6641.0055转2232
手机:13801055316
韩 鹏 电话:010-6641.0055转1060
手机:13911120696
刘荻莎 电话:010-6641.0055转2207
传真电话:010-6641.5645
2、保证金托管协议签订事宜,请各企业自行到家电下乡网站(www.jdxx.gov.cn)上下载打印,按照标准文本(见附件1:收付通”家电下乡保证金托管协议)及时进行签订,不得自行修改协议文本。企业签订完毕后(如果签订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要法定代表人进行书面授权),及时邮寄到监管银行(注明家电下乡项目)。地址信息如下:
联系及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天银大厦B座218室(100031)收
801及电话标准文本 式上审核,无误后3、为了确保该项业务顺利实施,各企业应指定专门联系人,并出具书面授权书(授权该名联系人进行日常业务联系),复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将以上信息表和复印件报送到监管银行。联系人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话)、联系地址(包括邮编)等信息。
商务部综合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二○○九年二月十四日
家电下乡项目企业保证金托管人承诺函
商务部、财政部:
我行作为家电下乡项目企业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的托管银行,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授权托管
我行已经取得充分的业务资质和业务授权,行使保证金托管人具有的全部职能;我行托管业务经办人员全部在业务授权范围内,按我行规定程序办理托管业务。
二、审慎托管
我行托管保证金,保证做到“内控先行”,建立相应的业务规程和监督机制,监督制约渗透到保证金托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盖资产托管的各个岗位;审慎托管,保证保证金托管资产资金安全,确保保证金资产独立于我行自有资产和其他客户资产。
三、诚信托管
我行保证严格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出具的划款指令及时、准确执行保证金划款操作,按时、如实编制各项托管报表,妥善保存保证金相关原始凭证和资料;我行保证不与其他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保证不实施任何有悖于保证金主旨、项目合同约定、项目划款指令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的行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二○○九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