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打算花500元更换液晶电视显示屏,谁知到手的却为返厂货。生气的用户要求更换原厂新屏。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礼先生位于丰台区西马场南里二区的家中。
“像灯管一样,打开后还有时滞,先暗一下才亮。”礼先生指着门厅内一台46寸三星液晶电视说,去年花费1.3万元购买后,电视已先后发生两次故障。
由于已过了保修期,维修工人前天给他换了新屏。“开始没发觉,后来越看越不对劲,发现是个返厂货。而且屏幕上有明显的坏点。”顺着礼先生手指的地方,记者看到,新屏后贴着的标签用英文标注着“Repaired 2008”。
对此,维修工吴某也是“一头雾水”:“上午我接手时确实还未拆封,显示屏是直接从天津的三星工厂送来的。”
双方从前天中午一直僵持到下午,最终两台显示屏都被暂存在用户家中。
今天上午,负责此事的维修站的赵经理表示,由于新来的库管员疏忽,误将用于测试的显示屏发给了用户。按照规定,这属于站内过失。
经过与三星公司商议后,维修站表示,礼先生可将液晶电视办理退货,费用由维修站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