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叫亏声中 下乡机高价卖给农民
某品牌重庆分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26寸液晶彩电作为下乡机的供货价是1850元,但生产价是1840元,“也就是说毛利只有10块钱。”
2月1日起,一场以拉动农村消费为目的的家电下乡开始在全国全面推广。家电下乡的政策出发点本是惠及企业和农民,但近日记者不断接到爆料称,不少经销商以高于竞标价的价格出售下乡机。通过几天的调查,记者发现,中标的生产商和经销商都在埋怨卖下乡机亏本,一些商家为此将标识卡拿走,把下乡机高价卖给农民,甚至拿非中标的机型冒充下乡机。
困难——越卖越亏 经销商犯愁
重庆彭水的家电经销商王成(化名)现在很着急,在争取到家电下乡的销售权后,他本以为可以多少赚一笔,可现在“下乡机”却成了他的一块心病。
因为“不赚钱”,王成已经在家电下乡的官方网站投诉过两次。王成拿26寸液晶电视举了个例子:这款机子的限价是1998元,他在县代理那里的拿货价是1900元,加上4%的税,利润空间是1998-1900-(1998×4%)=18.08元,这还不包括运费、装机费方面的支出。
对于王成的投诉,重庆市商业委员会给出的答复是:“您反映的这种情况,确实存在……请您与上级销售商进行协商。”但当王成找到上级销售商彭水飞时电器时,彭水飞时给出的答复也是“没办法”。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彭水飞时电器老板陈庆魁,他也在为自己的下乡机犯愁。陈庆魁告诉记者,王成说的电视他是直接从重庆分公司拿的货,拿货价是1850元,再以1900元卖给王成,“这样下来,一个将近2000块的机子利润只有30块左右。”陈庆魁说,1850元的价格也只有下乡机才拿得到,平时的拿货价大约是2200元。
说到利润,重庆分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有些激动。他告诉记者,26寸液晶彩电作为下乡机的供货价是1850元,但生产价是1840元,“也就是说毛利只有10块钱。”
王成告诉记者,26寸液晶电视平时在重庆的售价在3000元左右。对于当前这种情况,王成表示,“现在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保市场,等农民购买力上升以后,高端机市场还是有一定利润的。”
“对策”——下乡家电低价进高价卖
为了提高利润,一些家电下乡的经销商开始玩起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
隐藏标识卡。隐藏标识卡,将下乡产品以市价卖,是一些经销商常用的伎俩。
黑龙江省鸡西的农民窦万江说:“我以1940元买了台电视,我问他是不是下乡产品,他说不是。结果后来我上网查到,我买的电视属于下乡产品,限价是1680元。”
广西天等县的莫荣日,他在南宁购买创维26L08HR时,发现没有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
湖北荆州市的甘辉荣年前购买了一台长虹彩电PF29156(Z),商家报价1480元,并当场返点13%给他,即收现金1288元。但甘辉荣事后查询到,该型号机器的中标价格为1268元。商家告诉他,1268元是中标价格,不是终端价格。
家电下乡产品为什么能卖高价?标识卡去哪里了?记者问及王成时,他无奈地笑了下,“这是最底层经销商想出来的办法,把标识卡抽走,不让农民看到最高限价,再把电器以市价卖出。”
逃税维持微利。让王成和他的同行们稍微有点兴趣的是海信21寸超平彩电。这款彩电在当地的零售价一般在750元左右,而下乡价是656元。王成以610元从县级代理商手中拿货,应交税款为656×4%=26.24元。王成向记者坦言,卖这个机子一般不开发票,然后把标识卡拿走,按700元的价格卖给农民。
如果按照下乡价买,再加上财政补贴,农民实际只需付570.72元;按王成的做法,农民多付了100多元,王成则从中赚了90元。
王成表示,“这个机子我们至少要保证50元的利润才不会赔本,这样做也是没有办法。”
谎称是中标型号。“由于利润微薄,有些厂家并不想搞家电下乡,但又担心被挤出市场,所以就借家电下乡做起了非法勾当。”河南省南阳市某首批获得家电下乡销售资质的经销商说。
据了解,有些小经销商没有获得家电下乡的资质,便伙同一些厂家非法牟利。
上述经销商给记者描述了其中的猫腻:比如,有个电视厂家仅有3个型号中标,但他们在销售时谎称自己有7个型号享受优惠。多出来的4个型号,他们会先提高价格,然后承诺给顾客直降,降到原来的价格。这样,既提高了销量,利润也没少,受损的只有农民朋友。
专家建议——取消最低层经销商
据了解,对于家电下乡出现的上述问题,重庆市家电下乡领导小组正在准备全方位调研,调研主题包括产销衔接、打击假冒伪劣、低劣产品等问题。按照投标承诺,如果有经销商或生产商违规,将被取消家电下乡经营资格或生产企业资格,并且根据农民的损失扣罚保证金。
对于经销商面临的问题,重庆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表示,“问题可能出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生产商的供货价高,一个是某些中间代理商的利润空间加大了。”重庆市曾经召开过生产商和经销商的对接会,但“我们不能去规定人家的利润应该是多少”。
对此,记者接触到的一位商务系统的专家建议,可以把最底层的经销商都取消,让农民集中到县级的代理商购买下乡机。但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企业刚进入一个市场时,没那么多资源去进行网点布局,只能依靠当地已有的销售网点。等有了自己的销售渠道后,出于利润的考虑,企业会取消中间的代理环节。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作为家电下乡的主体,企业自身会权衡销售情况和销售利益,所以上述情况不会影响到政策的执行。“当然,家电下乡的政策还需要不断完善,包括下乡的产品和价格等。”
专家观点——“家电下乡”应扩展到“机电下乡”
家电下乡给农民带去了实惠,但长期从事农村工作研究的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却认为,下乡产品并不符合当前农民的实际需要。他表示,彩电、手机等都是属于消耗性产品,农民更需要的是生产性产品。
商务部研究院市场建设研究部负责人唐淳风在调研中也发现,日常消费品的下乡并不能引起农民太大的购买欲。为此,他向国务院提交了相关的政策建议,建议“家电下乡应该扩大至产业领域”。
唐淳风提交的建议包括:将下乡产品农用车辆、农用工程机械、加工机械等必需品下乡的问题。机电下乡才能让农民“生财”;二、农民购车的分期付款问题。可以把土地使用权用来抵押,城乡购车政策一体化后,大约可以拉动1亿的车辆销售额;三、城乡购房政策一体化,或者允许农村建房的建材分期付款。
唐淳风表示,光家电下乡的空间很小,扩大下乡产品领域才会对经济有真正的拉动。10亿农民就是市场,要根据农民需要来挖掘市场。
但他同时也对家电下乡给予认可。根据他调研的情况来看,企业的普遍反映还是很好的,首先销掉了库存。“但如果企业期待靠政府补贴来赚钱,恐怕会失望,家电下乡的政策不是为了给企业利润,而是为了拉动经济增长,薄利多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