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单位委托,就2009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投影机及屏幕公开招标、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ZFCG-2009-12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2009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协议采购投影机及屏幕约180套,共分五个标项,每个标项分二种机型,投标人可以就上述项目的一个直至全部标项或机型进行投标。
通过公开招标专家评审确定入围品牌、型号、供应商、价格和售后服务内容,由采购单位在协议采购有效期内,按照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选择采购。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其投标产品在境内生产的制造厂商。制造厂商总部受其内部体制上的限制不能直接投标,可针对本项目特别授权一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其投标品牌和产品有较普遍的成功应用案例,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杭州市区设有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机构,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保证到达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9年2月16日至2009年2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3月12日 09:3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七、开标时间:2009年3月12日 10:0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授权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项目实施经验和业绩。
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联系人:章祥明
联系电话:0571-85085408
传真:0571-8508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