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上督察室大屏幕显示系统项目(项目编号:GZIT2009-ZB0471)经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其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GZIT2009-ZB047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上督察室大屏幕显示系统项目;
三、采购内容:采购一套具有先进、高速图像处理技术,能够实现多路高速视频信号的处理,以高清晰度、高亮度与高色域的液晶显示技术、嵌入式硬件拼接技术、多屏图像处理技术、信号切换技术等合为一体,形成一个拥有高亮度、高清晰度、低功耗、高寿命、先进的液晶拼接墙显示系统和设备。通过控制软件控制,完成对所有显示信号源、显示模式、显示单元参数等进行各种灵活控制。实现信号源单屏显示、跨屏显示、分区显示和整屏显示,支持多用户操作和管理的显示系统;
四、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和验收;
五、招标结果确定日期:2009年12月23日;
六、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09年11月25日;
七、招标结果:中标商为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科技园软件园高唐新建区高普路1029号301房;中标金额:208,000.00元;中标服务费:2,496.00元;
八、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电话:83113312。
中标人应在本招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划帐形式到我中心以下银行账号交纳中标服务费,待服务费到我中心账号上后再凭已盖收款章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帐单原件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将合同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本招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州市商业银行龙口西支行
账号:800163582111108
款项来源:GZIT2009-ZB0471。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020-38825650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0-3882561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00-5:30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