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开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并经开平市财政局批准,就"广东省开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全彩LED显示屏及广场音响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报价。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开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全彩LED显示屏及广场音响采购(采购编号:KPCG2009-061)。
2、用途:在开平城市广场宣传人民防空工作、完善城市广场设施。
3、数量:一套。
4、简要技术要求:全彩LED显示屏、通风系统、配电箱、音响设备、视频处理器、控制系统计算机和视频监视系统等。供应人所供应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具有良好的信誉;
2、供应人应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产品(全彩LED显示屏)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
三、 供应商产生的方式:公开报名。
四、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4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人民东路3号(市财政局右侧))。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报名购买或邮购。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五、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单位审验。我单位在审验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供应截止时间、开启供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供应文件时间:2010年1月6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供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供应文件地点: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人民东路3号(市财政局右侧))。
3、供应截止时间和开启供应文件时间:2010年1月6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启供应文件地点: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人民东路3号(市财政局右侧))。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人民东路3号(市财政局右侧)/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东海/陈仲康
联系电话:0750-2266271/0750-3503825
传真:0750-2266271/0750-3503827
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