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将以询价方式,对电子显示屏项目(项目编号:09276)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1 |
电子 显示屏 |
一、系统组成: 整个系统由计算机、采集卡、数字信号、图像显示等四大部分二、 二、系统特点: 1、优秀的图象效果,画面稳定。显示屏扫描刷新频率为140帧/秒,显示画面无闪烁和拖尾现象。2、分辨率高。在视频状态下,最大分辨率可达1024×768点。芯片控制灰度等级加以非线性视频纠偏功能,符合人的视觉特点,使人感觉到亮度、色彩变化均匀,过渡平滑。整屏可校正亮度、对比度和色彩饱和度,使之达到最佳值。外观胶色、墨色均匀,整板发光一致,整屏美观,可充分适应不同环境。 3、数据采集与传输稳定,可长线传输控制数据。 采用主控板、远距离通讯传输卡、接收卡、驱动板、扫描板及显示、控制专用电源组成。 三、系统显示功能: 文字显示在WINDOWS环境下运行,可支持宋、 楷、隶等字体,字号大小可根据需要选择。各种字体、字型、具备多种出字方式。显示方式为与计算机同步,可显示图形、文字、视频图像等。 四、其他要求: 发光晶体采用进口原装器件,寿命:10万小时以上,屏体安装采用磁铁吸附式,安装简单,维修方便。屏体外边框:塑钢型材。 |
块 |
1 |
签订合同后10日内 |
规格 | Φ5(单色) | |
LED模块 | 单点直径(mm) | 5 |
单点间距(mm) | 4.75 | |
发光颜色 | 红(TK210HO) | |
点数 | 8×8 | |
显示单元板 | 模块数 | 长×高=8×4 |
尺寸(mm) | 448×244 | |
点数 | 64×32 | |
像素密度(点/平米) | 16384 | |
重量(Kg/m2) | 25 | |
最大功耗(W/m2) | 350 | |
显示能力 | 与WINDOWS平台完全兼容 | |
出厂老化时间 | 72小时 | |
最佳视距 | >3米 | |
视角 | ±60° | |
工作温度 | -20—60℃℃ | |
扫描频率/换祯速率 | 140祯/秒 | |
通讯距离 | 300米(无中继) |
(五)付款方式:货物到需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全部货款。
(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及产品生产、经销许可证明等原件验证,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本中心备案。(已在本中心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免提供上述资料)。
(七)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具备3C认证。
(八)供应商应具有电子显示屏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维护维修等方面的能力和经验,可提供08-09近两年的产品开发成果和销售业绩。
(九)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须提供电子显示屏产品使用功能的方案设计、产品报价、售后服务承诺、交货期、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十)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三)供应商需对安装场地勘测及其他相关事宜等请拨打电话:022-27211731进行联系咨询,联系人:陈长江。
(四)供应商须在询价文件中应提供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材质、合格检验报告;列明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附件清单等。
(五)请供应商于2009年10月23日16:00在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和平区保定道45号)提交询价文件。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收取费用
本项目免收各项招标费用。
五、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45号
邮政编码:300040
网 址: tj-heping.jps
电子邮箱:hpzhc@yahoo.com
联系电话:23197218
传真电话:23197218
联 系 人: 王先生 赵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
200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