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杭州市西湖区采购中心受之江区建设局(房管局)委托,就室内电子显示屏零星采购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XHZFCG-2009-X-46
二、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室内电子显示屏一块(约3m×2.5m)及配件,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共计一个标项。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等,并提供不少于3年(含)的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服务。详见<西湖区政府采购函>。
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应标货物原厂商授权的产品代理证书或持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也可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并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在杭州市区设有应标货物的维修中心
(4)注册资金50万(含)元以上。
四、询价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9月28日至2009年10月13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本公告网页下载
3、询价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3日 10:00
六、报价文件提交地点:杭州市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业务管理科二)。
七、报价时间:2009年10月13日 10:00
八、报价地点:杭州市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一)。
九、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十、其他事项:
1、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以询价文件要求为准
2、投递《西湖区政府采购函》时必须提供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标货物原厂商授权的产品代理证书或持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均需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西湖区采购中心
地点:杭州市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陆旗
联系电话:88156327
传真:8815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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