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多媒体设备采购,标书编号:ZJZC-(2008)公字第31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8年9月8日至2008年9月24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3:00至6:00(公休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3)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为多媒体设备一批(投影机、视频展台、幕布、中控系统等),报价需含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相关的布线施工工作,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的全部费用。评标开始后每个供应商携带投影机及视频展台样机进行现场功能演示,以及设备选型、功能介绍等情况说明。详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否则不予接受。”
四、采购人名称: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联系方式:唐先生 0511-83371944 13605287198
五、招标方式及其它: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 1名。
六、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10万元的投标诚信金(共计12.5万元),投标保证金及诚信金必须在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转账支票、汇票、资金到帐证明交给接受投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投标时间:2008年9月27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截止时间)。
九、开标时间:2008年9月27日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十、购买标书联系人:冷玲
联系电话:(0511)85999339
传 真:(0511)85999339
十一、项目联系人:杨晓寅、陶然
联系电话:(0511)85999335,85999332
传 真:(0511)85999335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帐 号:0000012959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