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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宣武区第三职业学校视频展台等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08-09-03 作者:佚名

  北京市宣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宣武区第二职业学校、北京市宣武区第三职业学校和徐悲鸿中学初中部的委托,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XWGP-2008-GK-052

  2.招标货物名称和数量:技术参数及预算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名称 数量 分包控制金额(人民币元)

  1 (1)宣武区第二职业学校计算机教室 1项 350000

  (2)宣武区第二职业学校机房网络布线 1项 20000

  2 宣武区第二职业学校多媒体设备 1项 700000

  3 (1)宣武区第三职业学校多媒体设备 1套 250000

  (2)视频展台 4台 20000

  4 徐悲鸿中学初中部校园网建设 1项 342500

  3.投标保证金:投标总价2%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标书成本制作费)(不邮购)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8月28日至2008年9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

  6.购买标书地点:北京市宣武区政府采购中心(宣武区骡马市大街临41号即菜市口十字路口东北角三层)

  7.投标时间:2008年9月22日上午8:30至9:0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08年9月2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9.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宣武区政府采购中心(宣武区骡马市大街临41号即菜市口十字路口东北角三层)

  10.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10.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3具有投标货物的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专业技术能力。

  10.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评标方法和标准: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1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市宣武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联系人:魏欣莉 王祖军

  电话(传真):(010)6313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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