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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背景音乐需要掏腰包 大多商家不太清楚

来源:华商晨报 更新日期:2008-07-10 作者:华商晨报

    5月7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发起了自著作权法颁布以来超市侵权播放背景音乐的“第一案”,被告方是美廉美连锁商业公司石景山金顶街超市。

  此次涉案曲目为谷建芬作曲的《烛光里的妈妈》,音著协本次仅主张曲作者的权利,索赔金额1万余元。

  逛商场时听到的音乐不是“免费的午餐”,商场播放背景音乐需要掏腰包。

  记者调查沈城大型商场超市发现,大多商家还不太清楚此事。

  大多商场都播放背景音乐

  沈阳太原街某商场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大部分商场内都可以听到有背景音乐,主要是为了配合顾客的情绪和购物气氛,商场经常会做一些广播,如果没有一点背景音乐,突然有人说话感觉特别突兀。”

  该负责人表示,曾经听说过商场播放背景音乐需要申请授权,但却一直不知道怎么具体去操作,“商场都这么放,也没有人来找我们,如果有具体的办法,我们会根据规定去做。”

  “还不太清楚需要申请授权才能播放,只是听说过KTV在这方面有收费的。我们播放的音乐一般都是自己买来的音乐制品,像CD啥的,要么就是网上下载。”另一大型商场广播室值班人员说。

  是否公开播放 成为收费焦点

  “背景音乐也是一种劳动成果,商家即使花钱买的,也只是私人物品,而在商场内作为背景音乐播放,则是在公开场合让别人也‘享受’到了这种劳动成果,不向作者打招呼就播放,是侵犯了作者的权利。把别人的作品免费用,实际上侵害了作者的版权利益。”音著协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他介绍,音著协从1999年左右就开始做这个工作,前几年著作权法修订之后,这个东西也越来越清晰。现在全国很多连锁企业已经和他们达成了协议,按相关的标准去交纳费用,但是还是有很多商家没有意识到,即使意识到了也不来申请授权,这是违反相关法规的。

  按面积收费 商家运营成本增加

  据音著协那位负责人介绍,现在的确有一些商家还不太清楚需要收费,但是很多商家是知道的,只是为了减少成本,而不愿来申请授权。

  据报道,按照规定,商场、超级市场等场所按营业面积收费,每年每平方米收费分别从2.18元到2.66元不等,照此计算,一家5万平方米的商场,一年为背景音乐交费就得要10多万。

  “播放的音乐也是花钱买来的,在商场内播放也不是在KTV里播放,怎么不能免费用呢?”中街一大型商场播放音乐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表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商家都按规定付费播放,那么将增加商家的运营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商家的竞争细节。

  “如果商家申请付费,我们会与其协商具体的收费标准。如果不主动申请,我们则会起诉商家。”音著协该人士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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