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获悉:今年年底前,文化部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将在广州全面普及推广,推广的原则是:在“自愿”的前提下,免费安装“黑匣子”,用于监控歌曲的点唱率,并按“次数”收取版权费,标准是每间包房每天4元钱25首歌。而未肯安装文化部“系统”的K厅,则将按国家版权局“12元/包房·天”的标准收费。
广州最迟明年上半年完成
据了解,年底前,广州要全面铺开“系统”建设工作,到2010年,全国推开使用。该系统可直接实现歌舞审查、点播数据查询、播控审批、远程监控、通知通告发放接收、营业状况查询等操作,将完全可以通过精确计次、网上交易等技术手段,为版权交易双方提供准确依据和技术支持。
有关人士表示,“系统”建成后,将成为政府部门管理监控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全国最大的卡拉OK行业信息数据库,有利于促进卡拉OK版权收费的推进。
据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黄世球会长介绍,广州正按步骤,筹备在K厅推行“系统”,计划最迟明年上半年安装完成。
不点播不用付费
今年,民政部已批准成立“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该协会是独立有效的著作权代理组织,也是合法收取版权费的协会组织,标志着卡拉OK版权合法收费主体已经具备。“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安装,则意味着卡拉OK版权收费方式有了一个新选择。
该系统包括了点唱的大曲库,能够进行精确的点播计算,曲库中的歌曲如果被点播了就要收版权费,不点播不付费。这与之前国家版权局制订的“12元/天·房”的笼统收费标准相比,较合理和客观。
记者采访广州“加州红”等几大KTV时,有关负责人表示,收费的合理、公开、透明,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版权费在收取之后,一定要透明公开其用途、去留等,要确保词曲作者版权”。
每天4元25首歌超出另计
据中音协副干事吕文举介绍,随着“系统”在广州普及工作的推进,将来,安装了“系统”的KTV店家将按照计次标准收费——按每间包房每天4元钱25首歌,超出部分每首歌0.12元的标准收取。而未安装“系统”的店家,则按照国家版权局“12元/包房·天”封顶的方式收费。
吕文举表示,两种收费方式并非相互对立,只代表保障权利人著作权的两种不同手段。
据悉,“系统”不仅能够监控歌曲的点唱率,还能起到“过滤”的作用,把不健康的“荤段子”或者不适合在国内传播的歌曲等挡在娱乐场所之外。
安装了“系统”的K厅每间包房每天4元25首歌,超出部分每首歌0.12元
未安装“系统”的K厅12元/包房·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