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部发出《关于开展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开展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建设工作中,采用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格式标准,提高我国卡拉OK场所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高我国文化竞争力。
《通知》指出,近年来,唱片业、著作权人和卡拉OK经营者之间关于节目版权使用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相关诉讼此起彼伏,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卡拉OK行业健康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开展系统的建设,有利于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加强对卡拉OK场所的内容监管,保护我国文化安全,维护我国文化主权,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也有利于促进卡拉OK场所的信息化技术改造,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文化娱乐服务;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我国卡拉OK场所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我国民族原创音乐的繁荣发展。
《通知》明确要求,在开展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中,要采用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目录入、传输、加密等技术和格式标准,为民族原创音乐节目的进入创造条件,推动我国民族原创音乐的创作和传播,提高我国文化竞争力。
据了解,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是文化行政部门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推进文化市场管理信息化的重要举措,已列入《文化部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和《2008-2010年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为全面开展系统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