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欧洲MPEG-2组织向中国机顶盒企业每台收取2.5美元专利费,目前多数中国企业对欧洲方面都采取了“暂不回应”的态度。许多企业都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于国家政府部门,包括信产部和广电总局。 中国机顶盒企业遭遇欧洲专利费 从2006年年底起,长虹、创维、天柏、同洲等国内主要机顶盒生产商就开始陆续收到来自欧洲MPEC-2发出的律师函,称要向应用了其专利标准的机顶盒按每台2.5美元的标准收取专利使用费,并表示征收专利费产品的时间要追溯至2000年。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机顶盒生产国。目前我国机顶盒产业的平均利润率为10%,每台利润也就是2至3美元,其中低端机的利润只有1美元多,即便是多功能、高附加值的机顶盒产品,也不过每台4美元左右的利润。因此厂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欧洲MPEC-2真的按照每台2.5美元征收专利费拿走一多半甚至全部的利润,那么企业必死无疑。”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家电分会秘书长于治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欧洲目前正加紧成立DVB-T专利技术联盟,以对全球范围机顶盒的该项技术应用侵权行为进行追究。而重点就是针对中国的数字电视厂商。 国外技术企业看时机成熟开始变脸 为何此时开始收取专利费?于治璞认为,此前我国数字电视发展缓慢,国外技术企业未提及专利费事宜。而随着中国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的确定,相关产业链的迅速发展,拥有该领域核心技术专利的欧盟企业的欧洲企业便开始找上门来。于治璞还担心,美国ATSC、日本ISDB-T等组织对机顶盒的专利费可能随后到来。 “先放水养鱼,养大了再收网,正成为国外技术企业在华实行的重要策略。”家电产业观察家刘步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前就有飞利浦、东芝等国外企业等中国彩电和DVD碟机销售旺盛后前来索要专利费。如今,机顶盒又要重蹈DVD的覆辙。 刘步尘介绍,机顶盒由信道解调解码、信源解码、用户管理平台和应用系统等多个部分组成。对于不同的信道和信源部分,其专利持有人的知识产权要求各不相同。目前除了DVB-C和DVB-S信道部分没有专利费要求以外,其他的信道、信源解码都要求不同价格的知识产权费。CA、中间件等安全和应用平台一般也都对机顶盒收版税,而且目前已经普遍收取。但国内机顶盒厂商普遍没有交DVB-T、MPEG-2/4等信道和信源部分的专利费。 中国企业寄希望于政府出面压价 “我们还没有开始进行谈判。再等等看吧。”创维一负责人在接受天极Chinabyte采访时如是说。天极Chinabyte还从长虹、海信等企业获悉,厂家都决定采取“暂不理会”的策略。” 目前许多企业都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于国家政府部门,包括信产部和广电总局。由于MPEC-2在律师函中提出的原则是“谁把产品销售给最终用户,就由谁来交费。”而目前在中国,机顶盒都是由政府背景的电视台或有线电视管理企业销售或赠送给最终用户的,因此有关厂家希望专利方能直接找政府部门去谈。 “希望能够借信产部的力量,将专利费价格压至每台2.5元人民币的水平。”厂家们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