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视像协会秘书长白为民女士表示,传统的模拟电视时代正在远去,数字电视悄悄走进中国人的家庭。但如果2.5美元机顶盒专利费的收取成为现实,则有可能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 白为民说,现在国家比较重视知识产权,也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其实,这个事情慢慢地我们都应该有这种认识和这种消费的习惯。我们现在买任何一件产品,比如说你买的是一件名牌产品,它的价钱就会比别的高。之所以称为名牌产品,很重要的是这个品牌的价值。用服装来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有品牌的服装可能和没有品牌的服装价格差很多,可能没有人总给老百姓宣传,这个T恤衫因为它是名牌的它加了2.5美金,或者加了3美金,可能没有人给老百姓宣传更多这样的内容,但大家都感受到这种差别,其实这就是它的知识产权费。
对于电视来说,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如果在知识产权费上不收取的话,以后就没有人搞创新,没有人搞开发了,你要创新,就得投入,要投入就应该有产出。彩电企业创新了,投入了,就必须要有回报。所以交知识产权费还是应该的。
中国的彩电企业如何面对专利费?白为民认为认为应该合理的收取。同时也提倡中国自己的企业搞创新,搞开发。也形成自己的专利,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而且国内的彩电企业也不断地在成熟,在技术方面也不断地在提高,也在开发一些新产品,申请了一些专利,有的技术也在向国外公司转移、授权。
2006年底,长虹、创维、天柏、同洲等机顶盒生产商就陆续收到了欧洲的律师函,称要按每台2.5美元的标准收取专利费。专利费是否会对数字电视在国内的推行增加一定的难度?白为民认为,专利费的问题不光存在着欧盟向电视制造企业收专利费的问题。在数字电视开发,尤其是对于数字压缩技术,在这方面,中国也有一些专利,但是还是要用到国外的一些专利。这个专利费的收取,最终肯定要体现在消费者身上,因为专利费的收取,肯定要影响到社会价格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