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LED行业出口具有一定的基础,基本上分为三大类:
其一,LED显示屏产品。根据LED显示应用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的统计,这部分目前出口总量在11亿元左右,占到LED显示屏总量60.1亿元的近20%。从全国范围来说,LED显示屏的出口估计占销售额的15%左右。
其二,LED器件产品,这部分可能以OEM方式居多。
其三,LED应用产品,如信号灯、手电筒、灯饰等,具有一定的规模。
目前的LED出口还是以封装和应用环节的产品为主。景观照明目前的总体出口规模有限,但从发展来说,国外市场对我国的LED行业来说,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市场,未来的潜力很大。
我国LED行业在遭遇知识产权纠纷时,有两个薄弱环节:一方面,我们对国际上其他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了解非常有限,陷入束手无策的状态。另一方面,面对国际上的知识产权诉讼的高昂应诉费用,企业的承担能力也很有限。
从对策上,我们肯定要积极面对,但是仅仅依靠个别企业的力量是十分有限的,国外所提出的知识产权诉讼实际上有很强的针对性、策略性和目的性,尽管以个别专利持有人或个别企业为对象,其本质是针对我国整个产业的,是国家之间贸易摩擦的表现形式,甚至可能具有国际政治背景。
对此类案件的处理,行业内的广大企业应该积极联合,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同时,国家相关的政府部门要从国家产业的发展角度予以有力的支持。行业协会作为业内的社团机构,有责任和义务呼吁、组织业内企业联合采取措施,并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
本次事件,给我们以重要的警示,行业要向国际化方向发展,就必须了解和掌握国际化的游戏规则,提高防范意识。行业协会在这方面要加强交流和引导。
就LED显示应用行业来说,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在不断提升。根据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LED显示应用分会对127家会员单位的不完全统计,2007年行业内申请外观和实用新型专利212项、发明专利44项;取得授权的外观和实用新型专利169项、发明专利11项;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67项,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65项;申请注册商标数54个,取得授权的注册商标数29个。
但是,我们要看到,在LED材料、器件等核心知识产权方面,鉴于我国的技术现状,我们的差距还比较大。而且我们未来可能还会遇到许多非关税贸易壁垒方面的纠纷或阻力,如产品技术规范、标准化。在中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后,我们这方面的准备从企业来说还很不足。
在走向国际市场的同时,我们既要从知识产权方面加强工作,也要有针对性地了解目标市场区域相关的非关税贸易壁垒的情况,制订积极的风险防范措施。
长期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是非常必要的。在产业发展初期,由于市场主要集中在国内,也许我们不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当产业发展开始走向国际化的时候,知识产权问题就不可避免了。我国的电视、通信甚至打火机等产业都曾经经历了这个过程。
长期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建立,首先要有专门、专业的组织或机构来负责,同时,在前期的实施过程中,政府应该给予专项资金的支持。有了一定的积累和发展,可以通过为企业提供有偿服务的方式持续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