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有业内人士同时指出,松下电器的该声明存在诸多蹊跷之处。
首先是,松下电器并未澄清到底该女员工有没有被上司骚扰之事实,只是表示,“对其提出的各项问题,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程序,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进行了必要的处理”。
其次,该女员工是松下公司签约员工,联系方式应该没有问题,但松下公司却称“相关解除通知书,已经通过各种可能的方式送达她本人”。
另外,根据报道,“该女员工日前因被上司性骚扰问题而吞服数十片安眠药自杀”,不过,松下公司的处理结果却是“自2008年4月9日起,解除与我公司该职工的劳动合同”,而且原因是“伪造公司印章和伪造公司证明文书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甚至违法的行为”。这给人造成的印象是该女员工是侵犯公司利益的,而不是受害者。
同时,既然“该女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甚至违法的行为”,松下公司的声明中又称,“公司也曾多次向其本人提出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以及条件。但其本人采取各种方式予以拒绝”。假如是“问题员工”,松下公司完全可主动采取行动,为何又“多次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到底真相如何,还有待进一步查证。(康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