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委托,就该单位数字投影系统、投影机和DVD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接受合格的国内(国际)投标人报名,在对其进行资格预审后,依照随机原则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抽取3家(含3 家)以上供应商,邀请其参加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数字投影系统、投影机和DVD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BGPC-08519
招标内容: 为满足奥运会(残奥会)比赛工作需要,奥组委需要以租赁方式采购比赛用数字投影系统(第1包)、投影机和DVD(第2包)。设备使用地点及要求如下:
第1包:
地点 |
设备名称 |
具体要求 |
主新闻中心 |
大型数字投影机 2台7000流明投影机 |
包括安装、运输及维护服务 |
中型数字投影机 |
2台5000流明投影机 |
包括安装、运输及维护服务 |
国际广播中心 |
中型数字投影机 1台5000流明投影机 |
包括安装、运输及维护服务 |
奥运村 |
中型数字投影机 4台5000流明投影机 |
包括安装、运输及维护服务 |
设备租赁时间为2008年6月10日至2008年9月20日。
第2包:
设备名称 |
数量 |
体育分项组织办公、场馆赛前办公和抽签用投影机 |
161台 |
100寸支架式投影幕 |
120块 |
DVD播放器 |
194台 |
耳机 |
37付 |
具体要求: 设备租赁时间为2008年5月20日-9月20日。
报名条件:
(1)具备投影机、DVD等相关设备的安装能力和经验,具备安装、维护以及包装运输所需的设施、设备和人员。
(2)公司应成立5年以上。
(3)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第1包要求50万元以上)。
(4)具备相关行业资质、信誉良好。
报名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复印件);
注:银行资信证明中,如注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的,投标人提供其复印件的无效。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致予其他收受人的资信证明无效。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内的有效入帐票据凭证复印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报名资料送达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各项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应用A4纸复印。复印件应清晰整洁,在规定时限内递交至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在2008年4月7日9:0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3)送达报名资料时,送达人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投标人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4月7日9:00开始(北京时间)
项目联系人:魏寅 王俭 王雁忠
联系电话:010-88488625 010-88488609 010-88488639
传真电话:010-88488639
E-Mail:wangyanzhong@bgpc.gov.cn
报名资料送达地址: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二层B区2558房间)
邮政编码:10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