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济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新分中心LED大屏幕及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已由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定一家供应商。
2.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采 购 人:济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新分中心
竞争性谈判范围:济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新分中心LED大屏幕及监控系统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
资金情况:自筹,已落实
采购数量(具体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27777点室内全彩大屏 |
平米 |
8 |
2 |
ф3.75室内双基色条幅大屏 |
平米 |
2.5 |
3 |
营业厅原小条形屏改造 |
个 |
8 |
4 |
高清晰度一体化摄象机 |
台 |
5 |
5 |
室内球型云台(与摄象机配套) |
个 |
5 |
6 |
高保真拾音器 |
个 |
6 |
7 |
矩阵 |
套 |
1 |
8 |
控制码转换器 |
套 |
1 |
9 |
键盘 |
套 |
1 |
10 |
视频分配器 |
台 |
1 |
11 |
电视墙及操作台 |
套 |
1 |
12 |
42寸液晶电视 |
台 |
5 |
13 |
15寸液晶监视器(专业) |
台 |
4 |
14 |
视频展台 |
套 |
1 |
2.2 项目地点:济南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3 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 凡具备承担竞争性谈判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对上述竞争性谈判项目向采购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谈判申请人才能参加竞争性谈判。
4. 谈判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 谈判申请人可从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12号窗口)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2008年2月18日至2008年2月22日,每天早上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 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副本及复印件一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如为代理商还须“室内全彩大屏(主要部件为美国进口)”及“高清晰度一体化摄像机(索尼)”的厂家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
7. 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济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新分中心LED大屏幕及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谈判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 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8年2月23日10点30分以前送至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大学科技园12号5单元107室)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谈判申请人,并预计2008年2月25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谈判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有关资料。
11. 代理单位: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 亭 刘瑞显
联系电话:88873133、8887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