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投影机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投影机设备
二、项目编号:晋政采[2008-299]G144-A251-B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大类,所投类目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类:投影机 3034台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4、交货地点:需方指定的山西省内各学校
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08年12月23日至2008年1月13日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5层,508室)
售价:每套招标文件人民币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1月14日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卫东
电话及传真:0351-4037638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