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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金盾工程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08-12-17 作者:佚名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市公安局金盾工程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采购表编号:文(08)0836)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金盾工程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Z2824816

    3.项目内容:网络布线、设备采购等。

    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具备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外省企业需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

    3.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所投MCU和视频会议终端须具有工业与信息化部或信息产业部入网证;

    5.所投主要设备(MCU,视频会议终端)须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08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12月31日下午2:00~3:00。

    2.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2月31日下午3:00。

    3.开标时间:2008年12月31日下午3:00。

    4.开标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60)2318881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22室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银兴分理处

    银行帐号:2011 0236 0920 0018 404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0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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