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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财政局LED显示屏等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08-11-13 作者:pjtime资讯组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受榆林市财政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法对榆林市展览馆采购展厅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竞标。具体情况如下:

  1、标书编号:YLCG2008-100G

  2、招标内容:榆林市展览馆采购展厅设备。

  (1)40寸液晶电视20台,DVD 20台;

  (2)室内全彩LED显示屏一块(4.5平方米左右)及主控计算机一台;

  (3)展厅改造,电路布线、总控电柜。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3、标书发售时间:2008年11月11日至11月19日,

  每天上午8:00-11:30 下午3: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4、标书发售方式:来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标书。每份标书200元,售后不予退还。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为保证金,现金交纳或转账。

  6、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日上午9:30时前;

  开标时间:2008年12月1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榆林市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7、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资金在300万(含300万元)以上;

  (2)招标现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

  (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投标授权书原件。

  (4)具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电路工作人员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定的职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资质。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以上各项资质均为必备资质,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招标现场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

  8、售标单位: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309房间)

  地  址:榆林市新建北路180号(二街原市财政局办公楼)

  联 系 人:张渝林 田斌  联系电话:0912-3256857

  邮政编码:719000

  项目咨询:李瑞平 (市展览馆)电话:0912-3238559

  标书发售:李亚玲 景婷  联系电话:0912-3238463(传真)

  开户名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榆林长城路支行会计核算中心

  帐  号:26-091701040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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