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机构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
委托招标单位: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数据中心中央控制系统-ECC大屏幕监控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 0706-0840000FN025
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将完成数据中心中央控制系统-ECC大屏幕监控系统的设计、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工作。
开标日期: 2008年11月18日上午9点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 2008年11月1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15会议室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710室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从2008年10月28日起到2008年11月18日前,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
本项目联系人: 孟瑶、陈姗 联系电话: 010-63349323、63349365
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 近3年内,未与农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或与农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不良记录的公司;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5. 投标人应为大屏幕监控系统的制造商或得到大屏幕监控系统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6. 制造商的产品在近五年内在国内金融同业或国家级大型项目具有拼接规模不小于18个显示单元的成功案例,并提供案例证明材料;
7. 所提供的主要产品(含显示单元、图像控制处理器、控制管理软件等)必须为同一制造商生产,不得将多家制造商货物进行组合投标;
8. 制造商应在上海本地设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和完备的备品备件库;
9.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本项目合格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通过国家有关检验部门的认可并被允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同时具有良好的运行业绩。
2. 投标人所提供的主要软硬件产品的制造商(原厂)5年免费保修承诺。
其他内容:招标文件每本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另加30元人民币)
投标人应提供不低于投标总价1.5%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80万元,并于2008年11月1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招标机构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