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国家博物馆改扩建舞台机械、灯光、音响系统供货及安装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中的所有舞台机械、灯光系统及音响系统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转、验收、培训和保修等。
招标项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6号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191900平方米
招标人1(业主):中国国家博物馆改扩建工程办公室
招标人2(总包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即联合体主办方或牵头人,下同)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持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应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一级资质证书。
3. 由于本工程包括舞台机械、专业灯光、专业音响3个专业工程,除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具备舞台机械工程综合等级一级资质证书外,投标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还应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此外,联合体其他成员还应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4.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该协议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即联合体代表,下同),且该牵头人必须是舞台机械工程承包商。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3日至2008年11月10日16:00时
报名需带资料:
1. 营业执照(联合体应全部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一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6. 经办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文件及图纸领取时间: 2008年11月10日。
招标文件费:1000元,图纸押金:1000元。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B1座3层
联系人:周晓冬、李建伟
联系电话:88395175(76)转8056(8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