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项目编号:GZIT2008-ZB0102ATP),经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其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GZIT2008-ZB0102ATP;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
三、采购内容:结合市城市建设管理视频监控的建设任务与我市城市建设与管理视频监控的工作需求,初步拟定370个视频监控点,其中各监控点的分布情况如下:
4.1、 城市建设管理远眺点(高点):以新中轴线、珠江两岸、城市主要路段为主线的30个高点监控,每个点设1个摄像机,共30个摄像机。
4.2、 城市管理市级重点监控点:以低点作为远眺点(高点)的补充监控、取证的340个监控点,每个低点设1个摄像机,共340个摄像机;
四、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实施及项目初验,系统试运行2个月后完成最终验收。本项目采用全租赁的模式进行,租赁期自项目初验通过之日开始为期五年;
五、成交供应商确定日期:2008年10月31日;
六、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发出日期:2008年10月17日;
七、谈判结果: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5-27号2302-2303室;成交金额:19,558,200.00元;成交服务费:74,716.00元;
八、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电话83124991。
成交供应商应在本谈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划帐形式到我中心以下银行账号交纳成交服务费,并凭已盖收款章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帐单原件到我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成交供应商将合同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本谈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谈判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州市商业银行龙口西支行
账号:800163582111108
款项来源:GZIT2008-ZB0102ATP。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020-38825650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20-3882561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00-5:30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