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视频监控及消防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CG2008J1-171-WF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定标时间:2008年10月27日
公告时间:2008年10月31日—2008年11月11日
成交人 |
成交分标 |
成交金额(元) |
采购单位代表 | |||
广西良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A |
927,733.45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谭昌杰 | |||
南宁鼎峰防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B |
240,000.00 | ||||
广东宏景科技有限公司 |
C |
301,000.00 | ||||
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 |
D |
350,000.00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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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梁 征、杨 勇、滕 玲、李洁清、刘泽桢、杨绍萍 | |||||
项目负责人 |
黄殿兴 |
电话 |
53093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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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投诉电话: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0771-5309287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0771-5331810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中心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