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液晶之父”的夏普在续“台湾屏”事件之后,近日,又爆发了一起“歧视性销售”的风波。事情的起因源于一位姓陈的网友的爆料:他在日本的商场里面看到了夏普一款型号为52GX3的液晶电视画面表现非常不错,由于品牌也非常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国后,他与在香港的同事分别购买了这款产品,但最后竟然发现在香港和大陆购买的这两款同型号的产品画面效果比起来相差甚远,让其非常愤慨。
夏普再次掀起“歧视性销售”风波
为了保证陈先生反映的情况具有真实性,记者也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在对比夏普中国大陆、香港、日本三方官方公布的AQUOS 52GX3资料发现,在中国大陆销售的夏普AQUOS 52GX3和夏普在香港、日本销售的同型号产品在参数上有很大不同:
在关于52GX3的参数说明上,日本夏普页面上标明倍速ASV标识(也就是俗称的100/120Hz刷新技术)和2000:1的超高对比度,香港页面上的52GX3也标明了100Hz / 120Hz 双倍扫描图像处理器和2000:1的对比度,而销往中国大陆的则完全没有标注这两项内容。
在中国大陆销售的夏普 52GX3的参数说明
中国大陆和日本市场上夏普 52GX3的价格对比
配置方面销往中国大陆的产品大大,但进行价格对比后发现,日本的52GX3W售价为413,784日元,折合人民币还不到28000元,而现在,这款技术缩水的产品在中国家电卖场的售价却仍高达33000元。价格差距接近5000元,而且产品使用的技术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