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北京交通大学的委托,对北京交通大学体育馆大屏幕及扩声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14-EMTC-2818)中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01 |
体育馆大屏幕 |
1套 |
02 |
体育馆扩声系统 |
1套 |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月11日起至2007年1月30止,每天9:00-11:30; 13:00-16:30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7室。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后)。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电子版标书免费下载地址:www.caigou.com.cn,进入主页后点击“招标公告”栏目,再在新页面中点击“标书下载”)。若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拟投标包号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8年1月31日上午9:30时前(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 开标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 现场勘查:2008年1月18日上午9:00时,北京交通大学西门内体育馆门口集合。
8.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5)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9.其它
1)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提前或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
2)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
邮 编:100036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00166108094001
联系人:戴旭华
电 话:68296483 68296347 13601034511
传 真:68221474
电子邮件:jowena@163.com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200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