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安分局信息化建设
二、政府采购项目编号:MC2007-119
三、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分局
四、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5号
五、采购单位联系人:杨旭 联系电话:(010)6985.4754
六、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21号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828019或69828109转16
九、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
采购设备名称:审计系统、互联网防火墙、监控系统等。 采购数量:一批。
十、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1、具有法人资格,有提供相应设备和服务能力均可参加投标。
2、该类货物的国家规定和行业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应资格、资质等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销商的资格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审计报告:200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属新注册企业,
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2007年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领取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十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08年1月10日至2008年1月11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2:00至4:30(北京时间)。
十二、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门头沟区新桥大街21号)。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月31日上午9:2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四、开标时间:2008年1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五、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图书馆西楼四层会议室(门头沟新桥大街21号)。
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十七、项目联系人:曹连香
十八、联系方式:(010)69828019/69828109转16
传真电话:(010)6984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