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所说的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在图像表现方面比传统视频会议系统更为清晰细腻、色彩还原度高。在选择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时需要对图像效果这一重要指标进行评价。定量的客观分析方法是用“解码重建图像”偏离“编码前的原始图像”的程度来衡量图像重建的质量,比较均方误差MSE和峰值信噪比PSNR,MSE越小、PSNR越大,图像压缩所引起的损失越小、图像质量越好。
1.图像评测方法
通常所说的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在图像表现方面比传统视频会议系统更为清晰细腻、色彩还原度高。在选择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时需要对图像效果这一重要指标进行评价。定量的客观分析方法是用“解码重建图像”偏离“编码前的原始图像”的程度来衡量图像重建的质量,比较均方误差MSE和峰值信噪比PSNR,MSE越小、PSNR越大,图像压缩所引起的损失越小、图像质量越好。但客观分析方法没有考虑人眼的感知特性,会带来计算结果和人眼视觉感受有所偏差,加之测试条件复杂,目前难以广泛应用到图像评价中。
在日常评价中,主要采用通过人眼观察进行评判的主观分析方法。测试时通常采用平均判分法MOS(Mean Opinion Score):选择一批观察者,在限定条件的环境中连续观看一系列的视频测试序列大约10~30分钟,让他们对视频序列的质量进行评分,求得平均判分后,再对所得数据进行分析从而获得最后结论。受控的环境包括:观看距离、观测环境、视频测试序列的选择、视频测试序列的显示时间间隔等,详细评测方法在国际标准ITU-R BT.500、国家标准GB 7401-87(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国家广电行业标准(GY/T 134-1998,数字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中都有描述。
为了更好地对各厂商的设备进行对比,通常将各厂商的设备同台对比测试,为所有设备提供同一视频源,分别播放4∶3格式大运动量的DVD、色彩鲜艳远近景层次分明并含字幕的场景、现场图像等,通过解码后的图像和原图像对比、各厂家图像综合对比等方式,对图像流畅性、分辨率、色彩还原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需要注意的是,DVD碟片需采用4∶3格式,是因为图像编码器默认格式为4∶3,如采用16∶9信息源,图像上下两大部分黑屏内容的图像信息量实际为0,不能充分考验编码器的实际编码能力。
2.确认H.264的实际实现能力
如何选取更强的DSP芯片进行组合设计,并基于DSP不断进行图像算法优化、实现H.264更低带宽下更优异的图像质量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也是考验视频会议系统厂商技术实力和商用能力的重要因素。
目前视频会议行业存在一些关于H.264实现能力的不实宣传,如“支持8Mbps带宽下H.264 4CIF分辨率”(实际上以MPEG-4 Part2或H.263混充H.264、以2CIF分辨率混充4CIF)等,宣称能力相比真实能力大打折扣,既无法和真正的H.264系统直接数字互通,而且和目前的DVD图像质量也有一定的距离,这样不仅误导客户,对视频会议系统的互通性和性能扩展也会带来极大的技术隐患。
因此,为了更好地评价设备厂家对H.264新技术的支持能力,为系统的建设和规划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建议在视频会议系统选型或应用时,在主观评测图像质量的同时,能配合截包工具,对系统的实际媒体码流进行截包并委托权威机构进行分析,以验证各厂家关于编码算法、支持带宽及分辨率的确切实现能力,有效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