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DVD专利问题再次发生多起起诉状,继几天前韩国LG电子起诉台湾广达电脑后,今日东芝又针对德国一家DVD光盘制造厂商进行起诉。
东芝数字媒体网络公司(东芝DM公司)于2007年7月5日宣布,鉴于其DVD相关专利受到侵害,已经向德国杜塞尔多夫(Dusseldorf)地方法院起诉了德国DVD制造厂商EDD Bizz GmbH(EDD)及其董事长Denny Holwerda。起诉内容是“停止销售诉讼涉及的产品并赔偿损失”。
目前东芝提供DVD专利授权的方式是直接向客户授权或者通过DVD授权组织“DVD6C Licensing Group”授权。但是,EDD Bizz在没有与东芝或DVD6C专利集团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就生产DVD光盘并在德国国内销售。
另外,东芝和美国东芝消费产品公司(Toshiba America Consumer Products, L.L.C.)曾在07年4月以其DVD相关专利受到侵害为由起诉了17家生产DVD设备和相关产品的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