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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局奥运文化广场大屏幕系统项目(第一批)公开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07-06-04 作者:pjtime资讯组

    招标编号:0701-0741ITC5N101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招标人)委托,对其利用财政资金的奥运文化广场大屏幕系统项目(第一批)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设备系统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交付使用期

交货地点

1

龙潭湖中心岛文化广场大屏幕系统

1

签定合同后

十二周内

北京

2

望京文化广场大屏幕系统

1

签定合同后

十二周内

北京

3

海淀公园大屏幕系统

1

签定合同后

十二周内

北京

4

莲花池公园大屏幕系统

1

签定合同后

十二周内

北京

5

北京国际雕塑公园文化广场大屏幕系统

1

签定合同后

十二周内

北京

6

顺义光明文化广场大屏幕系统

1

签定合同后

十二周内

北京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所有品目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包(邮购另加50元邮费),现金或支票均可,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 6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2室(电话:63348281,联系人:任举)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7年 6月 22 日上午10:00时 (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不低于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的,应直接递交到开标地点。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07年 6 月 22 日上午10:00时 (北京时间),通用技术大厦415会议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7、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货人。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
    3、购买了招标文件。
    4、投标人应具有700万(含)以上的注册资金。
    5、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合法拥有者,或者已经从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获得了授权。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得到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家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厂商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
    6、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制造厂商需提供制造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4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 编:10005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00271508091001
    电 话:0086-10-63348276、63348288
    传 真:0086-10-63348274
    联系人:张赤南、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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