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有关供应商:
受天津市南开区采购人的委托,天津市南开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将以询价方式,对天津市南开区采购多媒体教学设备项目(项目编号:nkcg2007-033)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货物名称 |
技术需求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投影仪 |
适用于 150平方米教室使用/固定/清晰/免费安装 |
1 |
台 |
签订合同 5个工作日 |
投影幕 |
适用于 150平方米教室使用/电动/含吊幕架 |
1 |
台 |
签订合同 5个工作日 |
音箱 |
适用于 150平方米教室 |
2 |
个 |
签订合同 5个工作日 |
投影仪 |
适用于 60平方米教室使用/固定/清晰/免费安装 |
1 |
台 |
签订合同 5个工作日 |
投影幕 |
适用于 60平方米教室使用/电动/含吊幕架 |
1 |
台 |
签订合同 5个工作日 |
调音台带功放 |
8路 |
1 |
台 |
签订合同 5个工作日 |
音箱 |
适用于 250平方米会议室使用 |
2 |
个 |
签订合同 5个工作日 |
麦克风 |
会议室用 |
6 |
个 |
签订合同 5个工作日 |
麦克风 |
手持 |
2 |
个 |
签订合同 5个工作日 |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四)付款方式:货到需方指定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货款。
(五)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产品经销许可证明。
(六)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具备3C认证。
(七)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八)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三)供应商须在询价文件中列明设备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四)请供应商于2007年4月26日10:00前在南开区财政局(南门外大街382号一楼)提交询价文件。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视投标情况有可能分包中标。
四、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南开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地址:南开区财政局(南门外大街382号)
邮政编码:300100
联系电话:27315129-813
传真电话:27315129-813
联 系 人: 王女士 赵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南开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
2007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