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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电视性能指标夸大 消费市场需规范

来源:IT168 更新日期:2007-03-14 作者:吴迪
    据信息产业部数字电视标准符合性能检测中心《数字高清平板电视产品质量报告》显示:目前通过高清标准认证的平板电视产品中,对比度指标一般在150:1——500:1之间;液晶电视的有用平均亮度指标范围一般在350——600cd/m2之间,个别产品可以达到700cd/m2,等离子电视一般在40——100cd/m2之间。专家指出,个别企业平板电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夸大、虚标,严重误导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目前,市场上标称对比度“10000:1,5000:1,3000:1”,亮度在1000cd/m2的宣传随处可见。而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宣传与《报告》中的指标相差很大。

  在“2007年数字高清平板电视性能标识与消费市场环境规范研讨会”上对于消费者如何正确选择数字高清平板电视,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产品认证中心胡静宜介绍说,最简单的就是看平板电视上有没有通过国家相关机构的“高清认证”,有没有贴认证标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家电课题研究组陆任波主任表示,没钱平板电视的家庭拥有率已占有10%,而且外资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已经逐渐追上国内企业。在这样不断增长的市场发展态势上,面对各种国内外品牌的竞争下,随着拥有人群不断的扩大平板电视的问题将越来越敏感。

  另据《2005-2007年中国平板电视消费者使用评价报告》指出,目前消费者购买平板电视以后,主要存在三个问题:更换零部件费用高、维修时间长和维修人员态度差。这三个问题被人为是消费者最不满意的售后情况,而问题所占比率分别达到30.2%、22.5%和15.1%。

  目前面对着市场混乱的问题,及其需要市场的进一步规范。而2008年数字电死活的推工作将成为政府的工作重点。我国已经承诺2008年奥运会使用高清信号传播奥运节目,因此,我们必须在今年将市场的规范化彻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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