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投射角的逐行调校技术
对于目前DNP/SVS等厂家的屏幕来说,由于增益的限制,垂直视角不可能很大,换句话说用垂直视角的牺牲换来亮度的满意,因而对于各种背投屏幕来说,水平视角要比垂直视角大的多,一般来讲以亮度与正前方亮的比值来定义视角的话,当亮度衰减为中心正前方亮度的50%时,为视角度量标准的话,屏幕的水平视角大约在±30º∽±60º的范围内,而垂直视角只有±5º∽±12º左右,因而各类屏幕的垂直视角也只有水平视角的几分之一。
因而当多行DLP拼接墙放置在一个相对并不太大的大厅内时,电视墙屏幕的亮度会逐行变暗,其亮度衰减为每增加10º视角,亮度减少20-30%左右。
从如下的计算可看出(6×2 50″电视墙)
从计算中可得出:
θ1=tg-1[(1.7-1.2)/10]=2.9º
θ2=tg-1[(2.7-1.2)/10]=8.5º
θ3=tg-1[(3.7-1.2)/10]=14º
θ4=tg-1[(4.7-1.2)/10]=19.3º
因而 设第一行亮度为I1
则 第二行亮度为I2= I1[1-(3º/15º)50%]=90% I1
第三行亮度为I3= I1[1-(11º/15º)50%]=64% I1
第四行亮度为I4= I1[1-(16º/15º)50%]=48% I1
因而亮度显著逐行衰减,第二行有第一行的90%;第三行有第一行亮度的64%,第三行只有第一行亮度的48%。
如果不采取措施,效果将不能得证。
因而我公司采取逐行视角分布方式:分行DLP箱体的亮度中心线的指向逐行有所不同。为使首尾两行的亮度差异在中心视场区观众看来,最大差值不大于90%,这就要求每行箱体的光学中心指向逐行有3º∽5º的方向角校正,在本投标方案中,我以按逐行4º设计: 因而逐行角度差实际上只有:
θ1"=2.9º
θ2"=8.5º-4º=4.5º
θ3"=14º-2×4º=6º
θ4"=19.3º-3×4º=7.3º
因而最上一行的光学中心的角度与首行的相对差值只有 7.3º-2.9º〈5º 最上一行的亮度可以有首行亮度的90%以上。 对于指挥大厅的其它部分来说,10米线以内的地方的效果将稍差于10线的效果;10线以远的地方的效果将优于逐行无差别的设计效果。
另外需要提出的是,此方法需同时从两个方面着手; 逐行的菲涅耳透镜中心下移; 光机的等效投影点上移。
单独一个方向的量的贡献是不足以解决问题的,必须从2个方向同时着手才能获得满意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