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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演艺产业展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07-12-13 作者:pjtime资讯组

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展会

时间:2008年5月16-19日
地点:中国•深圳会展中心2号馆(深圳市中心区福华三路)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广东省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深圳报业集团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深圳发行集团公司
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

本馆展承办单位

广州汇嘉展览有限公司

展会日程

布展时间:
2008年5月14至15日(星期三 - 星期四)8:30-22:00
展览时间:2008年5月16至19日(星期五 - 星期一)
           2008年5月16日、5月19日(星期五、星期一) 8:30-17:30
           2008年5月17日、5月18日(星期六、星期日) 8:30-21:00
撤展时间:2008年5月19日(星期一)17:00-22:00

支持媒体

中国音像商务网、中国国际文化产业网、《国际演艺科技》、中国舞台机械网、滕媒国际影音网、投影时代网、《发现资源•LED照明》、《发现资源•专业灯光音响》、视觉中国、中国投影网、中国音响、中国贸易信息网

中国(深圳)“文博会”——文化产业的“广交会”

    在此之前已成功举办了3届的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简称“文博会”)是中国唯一国家级、国际化、综合性的文化产业盛会,也是国内唯一获得UFI国际认证的文化产业博览交易盛会。
第四届文博会设展位4500个,主会场面积达105,000平方米,主办单位将继续强化“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精品化”的办展思路,围绕“拉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和“推动中国文化产品出口”的核心,进一步深化文博会的特色与定位,致力于打造中国文化产业的“广交会”。

演艺产业馆: 文博会的第二大支柱展馆

    第三届深圳文博会“国际演艺馆”(5号馆)5,000m2,设200个标准展位。

    第四届深圳文博会“演艺产业馆”(2号馆)15,000m2,设655个标准展位,是本届文博会的第二大展馆。

    “演艺产业馆”是在前两届的“国际演艺馆”成功举办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新增了“各类影视、音像娱乐制品出版或发行机构,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文化传播公司”等演艺娱乐传媒机构作为参展内容,并加入了“演艺娱乐及传媒专业器材、设备”,使演艺产业的内容更丰富、更全面、更规范。让演艺产业的软硬件结合,从而带动产业链的互动。

演艺产业展:演艺传媒机构的最佳展示和交易平台

    本届文博会的“演艺产业展”将通过文博会搭建的平台,用“以演带商”和“以演带销”方式吸引国际知名文化企业、国际投资机构、国际采购商参与展示和交易,在展会期间集中向业内人士介绍、宣传和推广演艺媒体、文化娱乐等行业的最新产品和技术、最具个性化的概念、最新的服务模式、促进中国演艺传媒、娱乐文化市场的繁荣、互动,带动演艺产业链发展,进一步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

    本届文博会期间“演艺产业馆”还将举行多场专题论坛,广邀国内外演艺界精英和精品节目做现场展演,观众可以近距离地享受高品位的文艺演出,这些演出和活动的开展势必将演艺产业馆成为第四届文博会里最耀眼、最吸引人气的展馆。

大会广邀国际买家参与,搭建国际贸易平台

    本届文博会的组委会在香港的推介会中向与会的300多名香港各界嘉宾,隆重推介2008年5月的深圳第四届文博会,在香港引起良好反响。

    此外,主办单位将充分利用驻外机构,开展海外宣传推介活动,扩大文博会在海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吸引海内外有实力的买家。本届文博会的招商推介代表团赴欧盟、法国和德国开展了中欧服务贸易促进和文博会推介活动,得到了有关方面的重视与积极支持。

深圳会展中心介绍

    深圳会展中心位处深圳市中心区,占地22万m2,东西长54米,南北宽282米,总高60米,地上六层,地下三层。总建筑面积28万m2,可以举办5000个国际标准展位的大型展览,交通极为便捷,距全国最大的陆路口岸皇岗口岸仅地铁两站的路程,从南侧滨河路至火车站只需15分钟车程,距机场半小时车程,地铁1号、4号线亦在会展中心接驳。


参展范围

●  演艺娱乐及传媒机构

    1) 各类影视、音像娱乐制品出版、发行机构、分销企业,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
经营机构:电影公司、唱片公司及代理商、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电台、电
视台,播放终端制造商、文化传播公司、互联网音乐供应商、数码音乐及娱乐
制作公司;
    2) 各类艺术教学、培训、经纪及服务机构:演艺人才管理及培训机构、艺术院校、
猎头公司、演艺经纪、模特经纪公司、服饰及化妆造型设计公司、舞美制作公
司,各类演出工程项目设计运营公司及技术服务机构,文化活动策划公司、演
唱会制作公司;
    3) 艺术表演团体机构与场所:国内、省港澳及国际艺术表演团体、大型演出公司、
剧院剧场、音乐厅、艺术中心等。

●  演艺娱乐及传媒专业器材、设备

    专业舞台灯光、特效设备;显示投影设备、会议系统;舞台机械设备与系统;
媒体摄录编、制作、播控设备;演艺服饰及道具。

展位类型及费用

展位类别

收费标准

展位配备

标准展位
3m×3m

国内展商:¥8,000/个

展出场地、展架及搭建、展位地毯、中英文企业名称楣板、洽谈桌1张、椅子2把、射灯2支、3A/220V电源插座(500瓦以内非照明用电)1个、纸篓1个

国外展商:$ 1,800/个

特装展位
36m2起租

国内展商:¥800/m2

不含任何设施,展商负责设计及装搭。

国外展商:$ 180/m2


免费提供的服务(详情见《参展商手册》)

    1、 在《第四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会刊上刊登200字的企业中
英文简介;  
    2、 展览会门票申请;  
    3、 参展商证、施工证申请;
    4、提供《参展商手册》,详细说明参展相关细则;
    5、展位清洁服务;
    6、凡在我司报名的参展商可免费在中国国际文化产业网(www.china9986.com)上做三个月的网上宣传。

有偿服务项目 ( 展商需自付费用,详情见《参展商手册》)

    1、 举办技术研讨会                  2、 在门票、会刊上刊登广告
    3、 展会现场公司形象宣传;          4、 展品报关、运输;
    5、 额外展具及电器租用;            6、 展品存放;
    7、 净场地摊位设计及装搭;          8、 馆内外的广告发布。

收款帐户

户  名:广州汇嘉展览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州市商业银行水荫支行
帐  号:8001 7634 4709 019

参展程序

    1.  预订展位:符合条件的参展单位填写好参展合同书并传真或邮寄至广州汇嘉展览有限公司,我司将根据参展单位所订展位数量和面积,坚持按照:“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的展位分配顺序原则,统一规划展位,2008年3月31日截止报名。
    2. 签署合同。广州汇嘉展览有限公司与参展单位签署合同书,3日内参展单位将参展费用汇入我司指定账号,全款到帐后将向付款人提供发票,付款后恕不退款。
    3. 展位确认。广州汇嘉展览有限公司在参展费用到帐后,向参展单位发放展位确认书和《参展商手册》,参展商根据《参展商手册》做好参展的各项准备工作。所有展位以“签订合同书并支付参展费”为确认原则。
    4. 《参展商手册》包括展馆详细介绍、运输服务、酒店预订、签证申请、研讨会等,将在开展前两个月寄出,也可根据展商要求提前送达。
    5. 提交资料。请参展商根据广州汇嘉展览有限公司的要求及时提交所需资料,以备编辑《会刊》、《参观指南》及各项会务资料等需要,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15日。

联系方式

第四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演艺产业展
广州汇嘉展览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水荫路36-40号黄花金天大厦703
邮编:510075
电话:(020)3760 2617、3760 3617 
传真:(020)3760 3920
网址:www.cnicif.com
电邮:gzhjexpo2007@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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