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林女士向消委会投诉称,她今年2月购买了长×电视,使用半年后出现质量问题,送到售后服务中心维修半个多月,仍未修好,售后服务中心说是电视主板损坏需要更换,需从厂家寄配件来才能维修。后经消委会调解,商家承诺在最短时间内调配一个主板予以维修。
4月份,陈先生花4100元在闽清某家电卖场购买一台彩电,7月3日电视坏了,遂致电售后服务要求维修。但维修人员在接下来的1个半月内反复安装调试,电视还是不能使用。2007年9月下旬,经消委会调解,商家答应在3天内为消费者安装一个新的电视线路板。
10月,消费者高先生在福清某电器卖场购买一台海×电视,商家承诺是数字高清全球接入,但货物送上门时,消费者发现电视图像模糊,根本不是所谓的“数字高清全球接入”。经消委会调解,商家同意退货。
来自市区各级消委会的投诉可以看出,电视机投诉量近期明显增长,投诉内容集中在屏幕坏点、亮点、色点等问题,以及电视死机、没声音、图像模糊,液晶屏幕漏光、色彩不均匀,高清电视不高清等。其中平板彩电的售后服务成为投诉热点,其主因是目前平板彩电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23种“三包”商品范围内,保修问题多多:一是保修期限过短,大多数厂家仅实行整机保修1年,主要部件保修2年,而其他产品一般整机保修3年;二是保修范围存争议,各品牌电视厂家对于主要零部件的定义各不相同,消费者只能听之任之;三是保修费用过高,平板电视显示屏的价格占整机价格的六成以上,若需要更换维修费用高昂。
此外,就是不少商家在宣传中大打“高清”、“数字电视”等卖点,但消费者购买后在家观看时会发现效果完全不一样,由此引发的虚假宣传、误导宣传的投诉也较多。
对此,鼓楼区消委会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购买平板电视前,应详细了解电视的宣传功能和实际效果,以免被误导。此外,买平板电视之前,最好向导购员问清维修的细节,尤其需要问清显示屏的维修年限,并最好留有字面证据。根据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日前发布的《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实施意见》的规定:平板电视整机保修1年,主要部件(显示光屏、屏逻辑组件、屏背光组件)保修2年;当等离子和液晶电视机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7天之内包退,15天之内包换等。此《意见》为行业内部售后服务的自律标准,虽然没有强制性实施,但已有厂家开始实施,相信这对消费者维权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