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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立等离子半月就坏 苦等仍未换新

来源:中国家电网 更新日期:2007-11-28 作者:佚名

    2007年国庆节,山西运城的姚先生购买了一台9000元的日立等离子电视。谁知好景不长,半个月不到等离子就没信号了。姚先生在第一时间报修,日立维修工上门检测后确认了故障,并于2007年10月中旬同意换新机。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了,可姚先生至今还没等到更换的新机。期间,姚先生多次催促日立、苏宁售后,双方一会儿说缺货,一会儿又称路途远运输不方便,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投诉信原文如下:

    2007年10月1日购买了一台日立E42 101C等离子电视,在山西运城使用。回家后就无法正常使用,本人打了半个月电话,厂家售后10月中旬确认属质量问题,同意换机处理,但换机事宜一拖再拖,开始说厂里没机子,又说路程运输远,总之寻找各种理由,近两个月事情没有任何结果。

    11月16日厂家太原办打电话说机子到了太原,上个星期一定到,但到星期五又打电话说星期六到,星期六说星期天,星期天说今天早上(星期一)10点到。今天早上10点说货运上出了问题,货发到了呼市,以后再无回音……

    瞒天过海,都是理由!1、要求尽快换机;2、补偿两个月因电视机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与厂家有关的电话费损失;3、负担电视款产生的两个月利息;4、要求厂方上门道歉。

投诉人要求:尽快更换新机并赔偿!

王博士观点:

    因等离子电视不在《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范围内,因此,姚先生的问题只能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因姚先生在购机15天内就报修过等离子,因此,姚先生的情况符合换机条件,可要求苏宁或日立售后更换新机。如今,虽然《消法》并未明确限制更换新机的时间,不过苏宁和日立方面理应多为消费者考虑考虑,提高工作效率,早日让姚先生用上正常的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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